这件事要往上追溯到年左右。
首先,向李亚鹏讨债的是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
其次,李亚鹏持有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事情的起因
年,泰和友联准备和雪山公司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泰和友联向雪山公司注资万,并获得了雪山10%的股份,并且双方约定了三年后泰和友联享有万固定收益。
年,约定的三年时间到了,但项目开发进度不足原计划的1/,李亚鹏引入开发商阳光,并将自己51%的股权转让给开发商阳光。(这51%的股份卖了1.9个亿,相比于年泰和友联万换1%,缩水额约40%)
阳光要求泰和友联放弃优先购买权,于是泰和友联趁此机会要求李亚鹏对之前的万承担担保责任,这样李亚鹏便承担了这万的债权。
他们开发的这个项目是一个艺术度假村,李亚鹏深度参与了这个度假村的规划设计,并且他将自己的艺术理念也融入其中,据说他甚至还花重金邀请国外设计师做了园林景观的设计。
年前后,丽江的房价大概是左右,而这个艺术度假村被李亚鹏买到了2万一平,度假村的10套别墅,据说最后只卖掉了20套。
到了年,泰和友联按约定向雪山公司索要万,但雪山公司没有履行承诺,于是泰和友联起诉了他们,一审法院支持泰和友联的诉讼请求,认为李亚鹏应该按照承诺履行付款义务。
李亚鹏不服于是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后又申请再审,重审,执行异议等,从年开始共经过6次庭审程序,最终在今年的7月6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李亚鹏将承担万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