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托运一刀切规定删除人民资讯

近日,《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的颁布对于规范航空运输秩序、保护旅客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适应新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规范国内、国际航空客运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旅客合法权益,此次出台的《规定》对原有两部规章进行了全面整合和较大修改。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扩大适用范围,统一国内国际运输服务管理。原有规章中的适用主体仅包括国内航空公司、销售代理人和地面服务代理人。本次修订扩大了适用范围,增加了机场管理机构、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航空信息企业等与旅客服务有关的市场主体,并明确了其义务和责任。同时,《规定》还将外国航空公司、港澳台航空公司在我国境内的经营行为也纳入规制范畴,填补了立法空白。新《规定》首次对国内、国际航空客运服务规则进行了对标统一,实现了国内、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规则的一体化。二是深化简政放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原规章制定于民航发展初级阶段,受到当时“政企不分”的影响,以较大篇幅对定座、购票、票价、乘机、行李运输等进行了详尽规定。这些内容当中许多都是应该由企业按照市场规则来自主决定的。本次修订将以往对企业服务规定过细、管得过死的条款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删减和调整。以行李运输为例,《规定》删除了关于行李尺寸、重量、免费行李额、逾重行李费等“一刀切”的规定,航空公司可根据企业经营特点自行制定相关标准并对外公布,以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为旅客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航空服务产品。三是坚持真情服务,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本次修订的重点就是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客票销售、退改签、超售等易于产生纠纷的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更好地保护旅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索赔权。比如,为解决民航退票速度慢的问题,要求航空公司和航空销售代理人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以提升旅客服务体验。在投诉处理方面,《规定》强化了市场主体的投诉处理能力要求,明确所有被投诉企业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四是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规章严格执行。为保障规章有效实施,《规定》新增“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一章,根据各市场主体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了有梯度的行政处罚原则,设置了责令改正、罚款、记入民航信用记录等法律责任,以确保规章要求落实到位。(据《人民日报》)本文来源:西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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