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万
事件起于年,原告张超向法院起诉李亚鹏,要求他偿还万元借款。
法院查明,李亚鹏曾于年向张超借款万元,并出具了借据。但此后双方发生了纠纷,张超诉至法院。
据媒体报道,被告李亚鹏自年5月起陆续收到多条关于张超起诉其偿还万借款的短信,并被告知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悉,根据北京朝阳法院执行局的信息显示,被告李亚鹏被限制高消费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在审理过程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没有提供充分有效的财产线索等事实足以认定被告李亚鹏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官司打了五年,终于和解
近日,据《法制日报》报道,李亚鹏回应万债务纠纷一事,称“万这事纷纷攘攘很多年”。他表示,自己已与对方和解,这一事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李亚鹏还表示,“我愿意为此事承担所有责任”。
而关于欠万的原因,李亚鹏也在微博中透露:“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
“执行不能”?
对此,有网友认为,李亚鹏作为明星,即使无法偿还债务,也不能成为“老赖”,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待遇。对此,北京市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学庆表示,这类案件可能会被归为“执行不能”的范畴。
在程学庆看来,这种情况下法院只能判决由被执行人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不过,一旦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会将案件列入到终本案件中,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此这类案件并不会被纳入“执行不能”的范畴。
李亚鹏回应:“不能。
他称,这事“纷纷攘攘很多年。已和对方,双方达成和解。”
如今看来,“不能”二字是说得过去的。在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已经结束,判决也已生效,进入执行阶段。但因为种种原因,执行程序没有启动。也就是说,这起案件不是“执行不能”。
法院之所以不能启动执行程序,是因为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换句话说,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并未结束,“执行不能”也就不成立了。
在李亚鹏回应一事中,他将这起案件描述为“纠纷”而非“案件”。如果说这个案子是“纠纷”的话,那么李亚鹏回应一事中的这句话就很清晰了:“这事纷纷攘攘很多年。”
明星们都有哪些投资?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明星投资项目主要分为两类:
一类是纯投资,就是大家熟悉的一些影视明星和体育明星,如章子怡、黄渤、范冰冰等;
另一类则是部分明星入股,例如胡军、黄晓明等人入股华谊兄弟,赵薇入股万家文化。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明星成立了自己的私募基金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