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李亚鹏多年前投资房地产,跟投资公司发生金钱纠纷,缠讼6年两度上诉,但日前终审仍被判败诉,须支付台币约1.8亿的巨债。消息曝光后,他在14日晚间发文回应,澄清“我并未向对方借过钱”,只是以个人身份担下公司曾给过的承诺,将会努力履行。
李亚鹏在年投入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当时和北京泰和友联投资公司签订合作案,对方投入人民币万元资金,约好3年后可拿回万元。但年李亚鹏决定转卖股份并退出开发案,虽签下担保书承诺仍会支付万元,最后却未如期付款,因而被泰和友联提告。
李亚鹏和泰和友联缠讼6年,一审被判需支付万元,后来虽然持续上诉,但在本月6日终审时仍被驳回。依照判决,他和哥哥李亚炜必须支付本金万元,另外还有上千万元利息,以及诉讼费用24万元,债权方代理律师表示将会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判决结果,李亚鹏在14日晚间发文回应:“作为一个公民,我坚决尊重法院判决并积极努力履行。”但关于欠债一事,他仍希望以当事人身份向大家解释:“我并未向对方借过钱,只是在项目公司生死存亡之际个人承担了公司给对方的承诺。”
李亚鹏表示:“感谢对方在过去五年中给予我的涅槃烈火,让我得以更好的成长,他日相见,拱手作揖,泯笑江湖。”他也谢谢一直以来给予支持、关爱的人们,“人生漫漫,初心不改,正心正念,敬天爱人,谢谢大家的关心!”